盐田区2020年秋季拟开办一批公办幼儿园,为配备优秀师资、确保幼儿园有序运行,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副园长6名,财务人员3名、专任教师15名。
二、岗位条件
(一)副园长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教师资格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至少2年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管理经验;
5.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二)财务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2.持有会计证;
3.廉洁自律,工作严谨。
(三)专任教师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2.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丰富的学前教育一线经验(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破格录取)。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2:00。
2.报名上传有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证、职称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
3.报名网址:http://ytjszp.zsjcyxm.com/。
(二)资格初审
从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入围人选、考试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录取和体检
1.录取: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入围名单;
2.体检:被录取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全国任意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后7天内将未拆封的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五)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证、职称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另附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经体检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盐田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试行)的通知(深盐教〔2019〕15 号)》执行,薪资面谈,待遇从优。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755-25228531。
2.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