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半山海幼儿园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半山海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应聘: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含当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0室(此地址同为邮政地址,邮编518119,收件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3623)。
3.报名方式:通过本人现场报名、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只接收邮政EMS,其它快递一律不接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方式。
4.报名咨询电话:邓老师,0755-283336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应聘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半山海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1.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者,在面试当天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查验。
2.《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7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人选确定
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六、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由招聘主管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鹏新区半山海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2.半山海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3.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