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1名)
小学语文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专业技术过硬,业务能力强;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工作待遇
学校为罗湖区下属
公办学校,拟聘的非在编教师与深圳市卓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罗湖区教育局人事部门相关规定,享受员额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于2023年12月10日18:00前,将简历及身份证、职称证(有则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主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到邮箱961613277@qq.com。发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学科+姓名+学历(如:小学语文张三大学本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13670138989蓝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39号深圳市罗芳小学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名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