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心理教师 1名
【任职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女不限;研究生学历,专业对口。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
【岗位职责】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 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关爱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工作执行力强。2、善于与人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仪表端庄,身体健康。3、接受过专业培训,掌握咨询的技巧和方法,并取得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组织协调能力。 4、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学生的心理问题,有行之有效的疏导方法;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能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薪酬福利】小学9660元,中学10540元,入职购买五险一金。
【工作时间】五天八小时,周末双休
【工作地点】深圳市罗湖某公办学校
注: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与该岗位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至罗湖某公办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