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岗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扎实专业基础,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简历投递: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无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不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9月25日)
简历发至邮箱:659589479@qq.com
2、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需准备的报名材料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提供相关资格证(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
(6)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7)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8)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
(9)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附件3)。
应聘者需保证个人材料和相关证件等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体检
面试成功后需自行前往福田区妇幼保健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上交到幼儿园,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5、通知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岗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入职人员相关待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实行聘任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