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负责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学年、学期心理辅导活动课程计划;
2、负责师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向全校师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3、负责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包括心理适应问题、学习心理问题、交往心理问题、情感心理问题等;
4、负责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做好每次咨询记录,反馈和跟踪研究工作;
5、组织开展教职工和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辅导;
二、岗位要求:1、持有国家心理咨询等级证书;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男女不限;
3、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教育学,有学校工作经验;
4、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及高度的责任感;
5、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6、有完整个案经验,个案经验丰富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1、薪资:8~9K/月。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3、提供住房,学校食堂就餐。
4、符合深圳入户条件的,可办理深圳户口;
四、应聘方式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和个人近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发至邮箱:2179616805
@qq.com,(简历文件名:姓名+学科,如:张三+心理教师),审核合格后电话短信通知;
五、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深圳市
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仙田路53号
联系电话:0755-89909333;沈主任:1371400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