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宝安区凤凰学校为九年一贯制
公办学校。地处宝安区福永街道,学校现有58个教学班,200名教职工,三千多名学生。先后创建了国家级特色品牌“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示范基地”、深圳市首批“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1名教师。
招聘岗位 心理教师1名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符合岗位任教要求;
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师德高尚、团队合作意识强,教学经验丰富;
3.电脑操作熟练,能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聘用形式及待遇 购买服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学校将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协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享受深圳市购买服务教师的相关待遇。
应聘办法1.有意者请把个人简历发至学校邮箱:
574861287@qq,com,周老师;截至时间:5月24日。
2.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科目+毕业院校+姓名”,以便查收。
考核方式 1.考核形式:模拟上课。
2.考核时间:待定。